三月八日,广州南沙港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告知书。一经发现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港口方将终止与相关单位的业务合作,同时将依法上报政府相关部门查处。
1.在码头上装卸搬运的危险货物,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谎报、瞒报、虚报和夹带危险货物进入港区。
2.如存在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我司将终止与相关单位开展业务合作。
3.所有到港的货箱,凡因危险货物不报、错报、谎报、瞒报等所导致的机械设备、港口设施、其他货物以及箱体损坏等各种经济损失均由违法行为人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损失及费用。
4.发现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我司将依法上报政府相关部门查处。”
温馨提示:
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了解和掌握所申报货物的危险性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托运人义务,如实进行“危申报”,坚决杜绝危险物品伪瞒报行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为眼前的利益而承受更大的损失,共同确保人安、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