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近期发布2020年第124号公告,12月3日起对“9025199010”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医疗物资有:
红外测温仪、医用手术帽、医用护目镜、医用手套、医用鞋套、病员监护仪、医用消毒巾、医用消毒剂8类医疗物资。
其中商品编号3005901000和3005909000项下属于危险货物的、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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