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JT672-2006【3】所示,危险品货物装箱后,需要对危险品运输集装箱做如下操作:
危险品货物装箱后要求
1.在集装箱箱体两端、两侧张贴该危险货物的标牌。如适用,还应张贴“海洋污染物”标记和其他标识。有联合国编号显示要求的危险货物,应显示相应的联合国编号。
2.应巡视装箱后集装箱外观情况,并确认正常。
3.使用固体二氧化碳或其它膨胀或致冷剂,应按规定在箱外作出标识。
4.具有副危险性质的危险货物,还应在主危险性标牌的旁边张贴副危险性标牌。
5.装载有温控要求的危险货物冷藏箱,应开启制冷系统,保持相应的运输温度,并采取监控措施。
6.装载熏蒸货物或在熏蒸条件下运输的封闭集装箱,箱门外应张贴警告牌。
如下为简单图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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