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海关总署发布了公告,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
依据公告,允许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海参崴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新政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根据了解,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是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一口岸启运,通过境外运至中国关境内另一口岸的运输方式。
多年以来,海关总署一直对“北货南运”难题非常关注,多次积极主动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对东北省份所提出的内贸货物借道国际海域运输的个案请示,予以支持和协助。充分考虑到运力短缺问题长期存在,海关总署还专门组织人员调查研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实际问题。
与此同时,为开辟合适的运输路线,黑龙江省政府也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赴俄罗斯滨海边区考察出海运输通道,并已就运输线路及港口问题,和俄罗斯有关方面达成共识。
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中俄贸易额为538.46亿美元,同比增长38.7%。其中,中国对俄出口240.74亿美元,同比增长47.1%;进口297.72亿美元,同比增长32.6%。
另外,2022年,中俄贸易增长29.3%,达到创纪录的1902.7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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