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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兴业 2023-04-23 10:47
于当地时间17日,世贸组织(WTO)公布有利于欧盟、日本等发达经济体重要裁决,判定印度对于关键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品征收关税的行为非法。具体来说,在WTO的评审组判决中,WTO支持了欧盟对印度的全部诉求,并确认印度对某些ICT产品(例如手机)征收高达20%的关税不符其对WTO的承诺,所以是非法的。
自2014年起,印度逐步对手机、手机零部件、有线电话听筒、基站、静态转换器或电线电缆等产品征收最高可达20%的关税。欧盟方面认为,这些关税直接违背了WTO规则,因为印度有义务根据其WTO承诺对此类产品实行零关税。
2019年,欧盟和同样受影响的日本等方在WTO对此进行了提告。2023年4月17日,WTO专家组公布了上述初裁报告,判定印度上述关税与其WTO义务不符合。专家组在文件中确认,印度在本案所提出的任何理由都无法证明印度的关税是合理的。
印度不能援引信息和技术协定(ITA)来掩盖其在WTO框架内做出的承诺,也不能将零关税承诺仅仅限制在做出该承诺时存在的产品上,也不能把处于相同关税之下的更新的技术产品线全部排除掉。
专家组还确定,在确定印度的关税承诺时,WTO方面没有做错(包括更新关税细目术语时),并拒绝审查印度要求纠正其关税承诺的请求。专家组解释道,此类变更需要在WTO成员之间进行谈判。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说道:“欢迎WTO专家组的裁决,同时也希望印度迅速采取行动撤消所有非法关税,印度是欧盟的重要贸易伙伴,虽然我们的贸易和投资流量仍低于其潜力。”“印度严格遵守其入世承诺会向欧洲企业发出1个清晰和积极的信号,即印度提供了一个开放、可预测和有吸引力的商业环境。”他表示,“在我们正在与印度谈判一项雄心勃勃的贸易协议之际,这一点更为重要。”
先前,中国、欧盟和其他十多个WTO成员联合发表部长声明,决定在WTO建立“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简单而言,该安排将在上诉机构停摆期间,利用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5条规定的仲裁程序,审理各参加方提起上诉的争端案件。其原因在于,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核心功能之一,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中上诉机构是专门审理上诉案件的常设机构,是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个别WTO成员持续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上诉机构自2019年12月11日起陷入停摆。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MPIA是能够解决WTO争端的替代性权宜之计,该机制以WTO协定为基础,由中国、欧盟等主要合作伙伴建立,在使用过程中,等待改革后的WTO争端解决系统能够恢复。进入到2023年以来,上诉机构停摆情况并无改善,另外有成员方开始积极使用上诉机构二审瘫痪这一现实进行无效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