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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兴业 2020-08-13 11:27
昨日,长荣海运发布公告:若集装箱实际重量与VGM重量差异大于5吨,或者实际重量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托运人主动告知并更改,违约金为USD4000/集装箱;若被起运地、中转港、目的地码头柜场或海事单位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查获查实,则违约金为USD8000/集装箱。
事实上,此前包括马士基。地中海等船公司相继发布VGM错报、瞒报将收取罚金的公告;而刚刚过去的7月底,国内某海事局针对一起集装箱超重行为就已下发了处罚通知书,罚款8500元。据悉也有其他地区海事局政策透漏:集装箱超重误差超过1吨以上罚款8500起步,第二次查到罚款2w起步。大家一定要注意!别超重!
各口岸托运人、订舱人和货主:
根据中国法律、国际公约和长荣海运【EVERGREEN LINE】提单条款的有关规定,托运人/订舱人(下称:货方)委托承运人运输货物,必须如实申报载货集装箱验证重量信息。重申VGM作业规范如下:
货方须充分了解提交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证明是货方履行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有关规定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货方提交的重量验证证明系采用规定要求的正确方法而得,包括以下两种之一:整体称重法或累加计算法。
如果货方不提交、延迟提交重量验证证明,所提交的重量验证证明或载货集装箱实际重量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中止承运或分拆退运。由此产生所有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堆存费、集装箱滞期费、道路运输费、货物处置费和有关国家当局的罚款等给承运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均由货方承担。
如果货方提交的VGM存在不合理或任何存疑之处,承运人有权要求货方书面作出合理的解释,必要时更正并收取VGM更正费。
任何瞒报、漏报和误报集装箱重量验证证明的行为,均构成对承运人的违约,承运人有权依据双方订立运输合同时的约定和提单条款的规定,向货方收取违约金。
如载货集装箱实际重量与VGM重量差异大于5吨,或者实际重量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托运人主动告知并更改,违约金为USD4000/集装箱;若被起运地、中转港、目的地码头柜场或海事单位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查获查实,则违约金为USD8000/集装箱。
谨此公告,望全体客户共同维护操作规范及航运安全。
长荣国际船务(深圳)有限责任公司